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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祖信仰之公開化,須至北宋宣和四年(1122)路允迪奉使高麗返國以後。丁伯桂廟記載其事云:『宣和壬寅(四年),給事路公允迪載書使高麗,中流震風,八舟沈溺,獨公所乘,神降於檣,獲安濟。明年,奏於朝,錫廟額曰順濟』。此段記載特別見重於各種有關媽祖文獻,係因朝廷賜廟額為媽祖信仰得以化暗為明之關鍵,故各書不僅大書其事,並且故意誇張其事以博得大眾信仰。

路允迪奉使高麗,與其同行之國信所提轄人船禮物官徐競,曾於事後撰『宣和奉使高麗圖經』一書呈獻朝廷。此書所記,即為路允迪出使高麗之實錄。然遍查其書,出使各舟於行程中,雖有遭風致桅斷柁折之事,但各舟終皆安然返國,並無沈溺之事。可見丁伯桂廟記不無誇大之嫌,丁伯桂廟記為後世撰媽祖史事者所引用,並沿襲至今。

媽祖在宣和以前,並無朝廷賜額,故徐競撰奉使高麗圖經時,無法用適當名稱以稱之。又祠廟未得朝廷賜額、封爵,即未得朝廷承認,此在推展其信仰時,必有諸多不便。故莆田籍媽祖信徒必亟亟為媽祖請求朝廷賜廟額。而宣和四年奉使高麗之客舟,部份係由福建僱來,其中有部份舟人為媽祖信徒。
當使節船在黃水洋遭風,第二舟柁棺併折,舟上莆田舟人便向他們所奉祀之媽祖祈禱,並終於使船轉危為安。事後,舟上莆人請鄉人李振向朝廷請賜,遂得順濟廟額。

媽祖得朝廷賜順濟廟額,使其信仰得以公開推行,此固有利於媽祖信仰之推展,但此事亦為促使媽祖生前事蹟轉為隱晦之主要原因。因媽祖生前所參與之宗教活動,似未見容於朝廷,既欲請求朝廷封誥,其徒眾應必奏上媽祖事蹟以為憑藉。但如果媽祖生前事蹟真與朝廷法令有所抵觸,在撰寫其事蹟時,必多所避諱,致媽祖生前真實事蹟未被記錄下來,後人遂無法窺其全貌,無怪乎趙翼等人懷疑是否真有其人矣。

媽祖信仰公開化以後,早期信仰中心仍在莆田地區,要至陳俊卿出面提倡以後,始漸成全國性之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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